考试期间,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联合打击助考犯罪活动,各考点将严格考场管理,切实维护考风考纪,严厉打击违规作弊行为。对考生违规作弊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在考试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可向省招考院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54794,电子邮箱:ynzkxxc@163.com。